【損壞及清潔賠償】

  1. 歸還時之初步清點僅為形式審查,不能即知損毀、滅失事情,至日後發現者,承租者仍須付損壞賠償相關責任。
  2. 若裝備損傷為不正當使用之人為損傷,則承租者需賠償相關費用。
  3. 賠償費用為原廠評估之維修費用,若原廠評估無法維修,則需以原廠市面售價進行賠償。
  4. 若裝備遺失,則承租者以原廠市面售價原價進行賠償。
  5. 若歸還時裝備有明顯超過通常使用之污損,承租者需負擔額外清潔費用。